更新时间:2022.03.05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以立案之日起算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法律规定法院审理一审案件的审限如下: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
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一般是2个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依据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
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但是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
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延长后可以是十二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1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民事案件一审审理按不同审理程序有不同的期限:1、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一审审理期限应该为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可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至一年。仍需延长的,应向上级人民法院报批;2、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民事诉讼二审的期限是: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