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 通知(皖政〔2015]24号)》,初步按下表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二)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宿
厂房拆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如下:厂房拆迁补偿范围房屋拆迁费按厂房标准赔偿。标准因地制宜,不按农舍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尽量参照厂房标准或靠近厂房。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包括水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垒等等,各种标准都不一样,但按照政策,它们都是
(一)征用耕地的,按照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 (二)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的,按照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七倍补偿; (三)征用未利用地的,按照当地耕地补偿费的百分之五十补偿; (四)征用建设用地的,参照当地耕地的
房屋拆迁户口有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 可以酌情多分配的情况: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
1.国家泄洪区居民补偿标准按照蓄滞洪前三年同季农作物平均值的50%-70%。2.经济林损害补偿一般按照蓄滞洪前三年同生长期平均值的40%-50%。3.居民住房补偿主体部分水毁损失,其他搭建的附属建筑物不予补偿,按照住房损失价格的70%。 法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
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满足变更条件的,拆迁协议是可以申请变更的。 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采用不合理的手段,如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可以更改。 2、如果签订的拆迁协议不符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
1.房屋补偿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