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从我国《刑法》的立法本意以及惩治渎职犯罪的现实需要出发,对于这种情形,只要没有过追诉时效的,就应按犯罪处理,即滥用职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刑法中滥用职权的重大损失的界定: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
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
滥用职权造成300万损失的量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一般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
滥用职权罪损失的认定: 1、造成死亡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认定的如下有: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追回和减少损失: 一、扣押、冻结款物; 二、返还财产; 三、犯罪嫌疑人或其所在单位主动采取各种手段减少损失; 四、附带民事诉讼; 五、国家赔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
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犯罪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重
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损失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是滥用职权行为实施后造成的既有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实际损失。不包含滥用职权行为所滋生的期待利益。
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损失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是滥用职权行为实施后造成的既有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实际损失。不包含滥用职权行为所滋生的期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