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医药费可以由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垫付,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垫付。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若是肇事方不肯垫付医疗费用的处理办法: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受害人还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其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进行追偿。医疗费是在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因此肇事责任方应当
1.交通事故肇事方不肯垫付医疗费可以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七十二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或者也可以申请司法途径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自己垫付后对方不给钱时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垫付的医疗费,应当由保险公司支付的,由保险公司支付。 应当与受害者按责任分摊的,应当由受害者返还部分医疗费。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发生交通事故,如全责一方出现不垫付医药费的情况,受害者可以先行治疗,同时把治疗的各种单据留存,因遭受人身损害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
如果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不赔付的,当事人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对方赔偿,此时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强制执行。
1、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既不愿意协商,又不愿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直接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受害人人可以通过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进行解决。根据相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对赔偿相关事宜存在争议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没有法律依据,垫付多了的追偿办法:只能组织双方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先进行协商,若是实在私下协商不成,可以采用诉讼的方法来进一步维权。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肯垫付医疗费的,可以由伤者自己垫付或者联系保险公司垫付。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因此全责方可以不垫付医疗费。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责任人垫付维修费,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所以责任人可以拒绝垫付,让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