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相应的处罚规定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判刑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具体如下: 1、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符合下列要件的,可判断为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即犯罪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等机构;犯罪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是故意;犯罪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判刑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判刑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犯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判刑规则: 1、犯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一般对该单位应判处罚金; 2、对其相关的直接责任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罚金;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构成为: 1、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金融机构;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
犯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应以以下标准量刑: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对单位既遂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