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这类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这类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嫁妆,若是结婚之前支付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若是结婚之后支付的,若是没有明确赠与一方,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后的彩礼问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
给了彩礼的证明: 1、银行流水; 2、如果是给的现金,可以让证人出庭作证; 3、如果媒人转交的,可以请媒人出庭作证; 4、如果给的现金,又没有其他证人或者其他证据加以证明的情况下,建议事后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收集证据。
夫妻离婚嫁妆和彩礼的分配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不需要分配。嫁妆和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的,是赠与女方的,嫁妆本身就是女方自己的,所以双方即便离婚的情况下,也不参与分割。
结婚时间短就离婚的,彩礼首饰嫁妆不予分割。嫁妆、首饰和彩礼,都是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是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
离婚彩礼在法定条件下可以请求退还,具体有: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离婚的嫁妆先判断给予时间,在婚前给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在婚后给的,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只给女
彩礼一般不能退,离婚时彩礼归女方。因为离婚时彩礼一般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已经结婚一般归女方所有,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嫁妆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
双方协商分割。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
彩礼和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至于婚后开支部分,若能证明是用于维系两人生活的开支,通常是不用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