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5
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要树立“先合同、后用工”的用工观念,防止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需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二、要严格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自身要规范用工和考勤制度,做好详细记录,严格控制加班,及时安排调休,确实不能调休的,要按《
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 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用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的劳动争议,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仲裁委员会可以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立案审批工作。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对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即填写《立案审批表》并及时报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审批。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对《立案审批表》应自填表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决定。
一、要明确用人单位,确保自己起诉的单位的真实性及信息准确性; 二、增强取证意识,以有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主张从反映公司对劳动者具有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的角度取证。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要经过下列调解的程序: 1、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资料,通知当事人调解等; 2、由调解员或者其他人员组织调解,调解的双方各自发表意见; 3、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调解失败的,告诉双方起诉解决。
有下列职责: 1、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2、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劳动争议的调解不属于行政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主体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行政调解是涉及相对人和有关政府之间的制度。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争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主动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没有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主动为当事人调解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渠道发现矛盾纠纷: 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定期对群众间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发现纠纷就要及时化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二是基层人民政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定期对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发现纠纷就要及时进行化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基层人民政府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地介入调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工作当中发现矛盾纠纷。社会组织、群
1、申请劳动仲裁的调解的方式:劳动者申请劳动调解的,可以通过书面、口头两种方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2)不愿协商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