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做担保人需要的条件: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3、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
债权担保有下列类型:交付定金(债务人需要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债权人);抵押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质押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以及留置(债权人需要已经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等。
债权担保的方式如下: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
担保责任有下列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定金担保的特征: 1、定金担保是金钱质押的一种,为金钱担保; 2、定金担保限于合同债务的履行担保; 3、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当事人; 4、定金对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担保效果。
担保物权有下列特征: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3、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 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债权担保的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的特点: 1、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 3、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
债务担保的责任有: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保证的,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不能担保的情形有: 1、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 2、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没有偿还贷款能力的人不能作为担保人; 3、政府法人不得为担保人; 4、以公益为目的非营利性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为担保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