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有:抵押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抵押合同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抵押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等。
房产抵押给个人需要办理的手续为将双方签订的抵押协议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还需要提供进行抵押的房产的房产证以及当事人身份证等材料。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应当是书面形式。
不得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有以下这些: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银行账号、所有制性质等。本项内容是为了明确抵押的双方当事人。 (二)被担保债权的主要情况:包括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支付方式等。 (三)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处所、名称、状
可以在房管局的查册窗口或者政务中心自助机器上查询到他人的房产。 以广州为例,查他人的房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房屋的标准地名、业主姓名、登记字号和房产证号三选一。房屋的标准地名是必须条件,再附上业主姓名、登记字号和房产证号中的任意一个,就可以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单纯以房产证作抵押得不到任何保障,不发生法律上的抵押效力。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就是说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人获得了当作抵押物的房产证,只要未进行抵押登记,该房屋的所有权、用益物权不受到任何影响,债权到期也
没有效,因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抵押的。根据国家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能抵押,无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抵押,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房屋抵押人的权力: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当事人如果另有约定的,则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以下房地产不能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