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厂里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限定具体时间,即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
劳动者死亡后的工伤鉴定一般需要六十日。社保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但是工伤认定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应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工伤鉴定结论出具的时间为六十日到九十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
工伤鉴定是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申请后的60日之内出鉴定结果,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
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一般是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如果单位逾期不申请的,职工一方的申请时间是一年之内。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还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申请鉴定劳动能力。
工伤认定一般要六十日,如果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中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要十五日。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也需要六十日,如果有必要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病情变化,可以提出复查鉴定。 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的时间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般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