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上诉不加刑的例外情形:即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管被告人一方是否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既可以依法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被告人的刑罚。法律一方面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对被告人不
离婚案件不能上诉的有以下情形: 1、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2、女方正处于哺乳期或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3、一方是正在服兵役的军人; 4、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又明确表示不同意; 5、一时的激动而起诉的离婚。 离婚纠纷的当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抢劫罪的加重情形有: 1、入户抢劫; 2、抢劫公共交通工具; 3、抢劫银行或者其余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造成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抢劫; 7、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抢劫罪
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有: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3、被告人逃脱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不适用死刑的人包括有: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以及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但若其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则仍应当处以死刑。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诉讼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缓刑的撤销情形如下: 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缓刑期间发现漏罪,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上诉不加刑范围包括有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但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除外。换言之,上诉不是绝对不加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可以加刑。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死亡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