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2
对于婚姻财产,法律作出了如下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各种收入,没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或遗嘱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
按照法律规定和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婚前财产均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退役军人离婚法律上的规定:退伍军人离婚没有特别的规定,跟其他普通夫妻是一样的。如果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
退役军人离婚法律上的规定:退伍军人离婚没有特别的规定,跟其他普通夫妻是一样的。如果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老人的婚姻自主权的捍卫是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捍卫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这也就意味着,子女如果干涉老人的婚姻自由,那么老人可以起诉子女从而捍卫自己的婚姻自主权。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一方享有离婚一票否决权,这种离婚一票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时取决于军人一方有无重大过错。
国家法律对军人的家庭婚姻权益的保护的规定为:在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
一般婚假是三天,但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婚姻财产法律规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这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但是这种保护,没有扩大到子女抚养权。 孩子归谁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已经满两周岁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的,可
我国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结婚问题上,采用的是行为地法的原则,不论是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还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均以婚姻成立地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适用中国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