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管辖权是: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管辖权的确定: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二)当事人
可以,但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一、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 二、民事诉讼的专属管
建设工程纠纷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划分到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畴,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发生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一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
建筑工程纠纷纠纷属于工程合同纠纷,是当事人一方在应当合同上规定的义务时拒绝履行,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拖欠工程款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了以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按其约定由上述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因此《民法典》第808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合同中一般会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