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应当承担债务的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具体的追偿方式包括以下几点: (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
(一)按合伙人协议约定的债务分配比例承担;(二)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三)法定比例优先于合伙人的约定比例适用。(四)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清楚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是有承担责任的,且一般都是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
作为企业存在的方式之一,合伙企业在产生债务后也有其特殊的债务承担方式。股份制企业中,股东一般不用承担企业债务,但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是需要对合伙债务进行承担的,具体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呢?另外,新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的债务如何承担主要内容,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特殊责任形式的合伙企业,其特殊性源于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
1、甲乙丙三人是个人合伙行为;2、合伙期间,产生的对外债务(包含甲向果酒厂借的2万元债务),应由甲乙丙(全体合伙人)三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对于债务的承担比例,甲乙丙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民事主体对其债务应当承担全面清偿责任,若是该民事主体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其也应当以其自身的所有财产对债务进行清偿,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分配所得的收益来清偿其债务。有限合
第三人代为履行,又称履行负担,是指第三人表示或者第三人与债务人协议,由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义务,第三人并未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债权人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也应对第三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责任。 合同债务转让有广义、狭义两种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