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当事人可在外地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应当前往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若被告不在中国居住,或被监禁等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异地起诉离婚的,一般有以下3个条件:1、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地居住满1年以上,且不愿意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2、夫妻双方都在外地,并且同在一个城市的;3、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地居住,但是居住时间还没满1年的,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在其原居住地,也就是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
夫妻双方均在国外的,夫妻中的中国公民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能在外地起诉。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外地也是能起诉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取决于法院是否有管辖权。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
在外地起诉能离婚。男女双方在异地起诉离婚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起诉前,起诉方需要在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另一方的经常居住证明。
1、起诉离婚,可在外地起诉;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
如果在外地能起诉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
夫妻双方在外地居住了一年以上的,则该地为双方的经常居住地,所以可以在此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想要离婚的一方带着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和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