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缓刑的考验期限的规定是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罚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判决确定之日前,犯罪分子羁押的日期一般不折抵缓刑考验期限。
需要看案情,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按规定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但如果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
1、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3、假释考验期从假释宣告之日起计算。所谓假释宣告之日,是指法院作出假释裁定之日,从改日起计算假释考验期。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有期徒刑假释的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假释的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关于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规定“先减后并”原则,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
对于假释的条件,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同时,《刑法》第83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关于假释的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才可以假释。另外假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而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十年。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的刑罚后,由于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罪表现,并且无再犯罪危险的,可以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并设定相应的假释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剩余刑期,无期徒刑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可撤销假释的情形出现,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