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公司法中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债务清偿协议的,按照协议履行。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1、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原则上两个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2、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后,对公司原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约定承担;分立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分立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存在的公司承担,分立后的企业按照其有效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公司的债务
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的公司和分立后的公司共同承担。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例如约定仅由分立的公司承担的,按其约定处理。
公司分立后债务承担的具体情形为: 1、一般情形下,由分立后的公司对于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2、如果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了书面协议,则根据书面协议的约定承担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询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单位的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
公司注销债务未清偿的,如果是因为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构成,因此债权人有权以股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进行清算手续的是指公司解散的情形,但是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时,都不需要清算。就算公司因为分立、合并,公司法人消灭的,也不需要逬行另外的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进行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程序,办理工商登记后就可以完成分合工作。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