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企业破产清算涉税风险主要表现在: 1、有些企业被工商等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发生解散、终止经营等情形,但企业怠于履行清算程序; 2、有些企业在清算期间对应该、或者可以进行处置的流动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房屋和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等不进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决定。也可以向外聘任,不一定是股东。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也是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进行登记,否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
破产清算的定义: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公司破产,法人如果对此有责任的,会在以后再申办企业时受到诸多限制,这是其要承担的后果。
公司解散情况下的清算程序你了解吗?:第一步是先成立清算组。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第二步就可以展开清算工
公司法解释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其他。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举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承担: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
企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破产可以由子公司自行向法院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
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予以解散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具体是: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