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其证明效力较弱。如果能与其他有效证据相互确认,就可以形成证据链来证明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证据类型: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能否作为证据是一个质的问题,而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则是一个量的问题,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庭审笔录固然不能等同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但作为证据,佐证相关事实,至于庭审笔录到底有多大证明力,能否为法院采信,只能依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
偷录的录音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录音的取得途径合同,也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利益。 二、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没有进行剪辑。 三、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其他人的胁迫和威胁。 四、录音内容要完整讲述案
在我国手机的各种截图可以作为证据。手机截图是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一种新型的刑事证据种类。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 聊天记录属“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转账记录能作为证据。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只要转账记录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作为证据。
手机拍照可以当证据使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手机拍照作为证据,符
询问笔录能否作为民事证据取决于是否有其他证据佐证,如果只是单纯依靠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即便该笔录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合法,也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算证据。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录音作为证据使用需要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是真实的。 2、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3、对方认可该录音资料,或虽提出反驳但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
打人录音过程可以作为证据。但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根据法律规定,证据的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视频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提交的微信记录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