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如果职工和企业都在同一个辖区,那就由所在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企业和职工分别属于不同的辖区,则以职工的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即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为管辖地。
劳动争议管辖权包括的内容:劳动仲裁阶段的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诉讼阶段的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其他。
劳动争议包括拖欠工资。劳动争议包括以下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是包括拖欠工资的争议在内的。劳动争议包括以下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有: 1、事实清楚原则。所谓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调解的原则。 2、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是否进行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 3、开庭审理; 4、仲裁调解;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
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包括:索要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而发生的争议。但是《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第二、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第三、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
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
解决劳动争议的流程包括: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之间友好协商; 2、要求工会或第三人共同协商; 3、协商不成的,依法请求调解组织来调解; 4、调解不成功的,则及时提请劳动仲裁; 5、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则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有这些处理机构: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人民法院。一般是先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有: 1.首先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最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依法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