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需要总公司进行承担,不能签订合同对抗第三人。在实际的事务处理过程中,分公司需要服从总公司的相关调度,
总公司和分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资格,也就是说总公司其实是设立了一个分公司来代理它的意思来行使营业活动。即分公司所行的行为最后的责任都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与分公司不同,子公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
总公司能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前提是分公司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分公司能够有营业执照,能够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自己不能与自己签订合同。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对分支机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销售货物给总公司,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予确认收入。
总公司与分公司不能合并,因为合并的主体必须具备法人的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因为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
不可以转让。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也没有股权分配,也没有公司章程,所以是不可以转让的。《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