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运输毒品主刑判为无期徒刑的,附加财产刑为没收财产,而不是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少刑期。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
看情况: 其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50克K粉,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其二、非法持有50克K粉,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4岁以下不满十六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2岁以下不满14岁的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用其他物质假冒毒品出售骗取钱财,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出于贩卖毒品目的,误将其他物质当作毒品出售的,以贩卖毒品罪未遂论处。
贩毒不会限制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
贩卖新型毒品罪的量刑如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情节严重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
行为人实施了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应当对其怎样量刑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其具体的贩卖毒品数量以及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来判断。《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其中,对于贩卖毒品罪而言,行为人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首先需要明
如果贩卖毒品行为人具有法定情形,且贩卖数额比法定标准更高,贩卖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是可以判处死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