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代位继承的应用如下:当被代位继承人比被继承人先去世时,此时被代位继承人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晚辈直系血亲,即儿女,可以进行代位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代位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 1、时间特定,即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范围特定,即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3、份额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 1、时间特定,即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范围特定,即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3、份额
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 适用代位继承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
代位继承的适用方式: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以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的范围是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的性质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又称为再继承或第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由死亡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承受的一种继承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
转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几个有相互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外,均适用转继承。转继承的性质是继承权的转移,又称再继承或者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关于代位继承的办理,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继承的,遗嘱继承优先。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代位继承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的被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无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
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