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检察院可以取保。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项强制措施,从中可以知道检察院有取保候审的权利。 检察院适用取保候审的流程: 1.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近
可以,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院退侦通常是没有通知本人的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不可以。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待开庭审判,并不代表案件了结、当事人无罪。是否收监、是否判刑、如何判刑,还要由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后决定。
检察院可以抓人。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有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一般来说,检察院不会直接去用人单位调查取证,如果需要补充侦查也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只有检察院直接立案管辖的玩忽职守等案件,检察院可以去单位调查取证。
检察院不能管法院,法院和检察院受人大的监督,任何机构都无权干预司法独立。法院和检察院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国家机关,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简单来说这两个机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存在管理的问题。
法院有权将刑事案件退回检察院,一般来讲,退回检察院的刑事案件有以下几个原因: 1、多为证据不足被法院要求补证再起诉。 2、检察院起诉的罪名与提供的证据不能完全支持,需要另加罪名而退回。 3、在庭审过程中,检察院要求休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法院有权将刑事案件发回检察院,一般来说,刑事案件退回检察院有以下原因:1、他们大多证据不足,法院要求他们补足证据后再起诉;2、检察院提供的指控和证据不能完全支持,需要追加指控予以退回;3、在审判过程中,检察院要求休庭。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后,没
补充侦查制度,一般存在审查起诉阶段,即检察院对公安局已送过来的刑事案件,认为部分或全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局,要求公安局补充侦查,收集相应的证据。
检察院不可以随便调查受害人账户的,其调查受害人账户是根据案情需要的调查。检察院立案侦查,查账户是调取证据的方法之一,也是办案需要,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账户也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是否调查,检察院也有法律赋予的这个权力,所以检察院可以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