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6
债务人死亡的,且债务人生前的财产已经被继承人继承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继承人为被告,要求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偿还债务。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起诉死亡的债务人,法院可以要求债权人变更被告,追加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当然这也要继承人表示
欠债人死亡,其债务应当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承担。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也可以不还。
债务人死亡,如果其继承人不能承担责任的,则由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担责。担保人应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保证。如果继承人能承担责任的,则由继承人先以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担责。
1、借贷人死亡的债务,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承担。 2、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3、但是,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也可以不还。 因此,借贷人死亡,其所欠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债权人可以依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死亡后,其债权债务关系依然会存在,而且担保人就需要承担债务的担保责任。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那么可以先执行其遗产来对债务进行清偿。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的范围之内承
借条不会失效,债务人依然要按照借条偿还债务。如果没有有继承人,债务人可以先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不因债权的死亡而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
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债务人有遗产的,有接受继承的继承承担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债务人死亡后,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应当在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内承担债务,履行义务;作为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债务人的财产继承的,继承人可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依然需要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
如果债务人死亡,担保人还是需要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其继承人不能承担责任的,则由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担责。如果其继承人能承担责任的,则由继承人先以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责任,再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死亡后没有遗产债务无需承担。债务人没有继承人、保证人,且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关系消灭,效力自然终止。但是债务人遗产被依法继承的,债务人死亡不影响债务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