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交通警察按照程序主持调解。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 2、经调解后根据是否达成调解协议,交通警察制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同时又不具有
一、以客观事实和双方责任为基本条件。首先应该搞清楚双方责任过错与承担责任的比例,并按照赔偿标准算出数额,但倾听双方不同说法,理解双方的不同观点,正确客观对待事实是避免对抗并营造和谐的气氛的第一要素,有利于达成和解。 二、纠正偏见心平静气调解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在保险公司调解,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是从交警受理调解申请之后开始。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一致,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交通事故没有赔偿调解的最佳时间。交通事故一般是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的10日内申请调解。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从从交警受理调解申请之后开始。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一致,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程序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
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程序如下: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 5.确定赔
公安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调解赔偿书,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约定一次性结案后可以反悔,一次性处理结案协议,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可以申请撤销; 如果没有申请撤销,则一次性处理包含了依法应当赔偿的所有项目,赔偿未涉部分视为当事人已经弃权。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调解的,任意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携带诉讼需要的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或是侵权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不接受调解,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