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中午吃饭摔倒不能算是工伤。根据法律规定,要认定为工伤,员工的伤害应当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而员工中午吃饭一般不能认定为是工作原因;但是如果是在招待客户等的过程中吃饭摔倒则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陪领导吃饭摔倒身亡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
在单位摔伤是算工伤的。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的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
上班走路摔伤可不可以认定工伤,必须视情况而定。职工进入公司区域后在通往工作岗位的道路上步行,可以被认定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若因此而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属于工伤。
工人在宿舍摔倒不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员工上班时间吃工作餐摔伤的,算工伤。职工上班时间,吃工作餐,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吃饭是人体之必须,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视作工作原因,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
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职工在单位摔倒是否可以算工伤,要根据按实际情况来决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算工伤:第一,员工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路途之中才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员工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发生的事故;第三,本人必须没有承担责
在单位摔倒一般不算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