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醉酒不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如果劳动者是因工作原因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如果单位在此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未
发生工伤,单位应当在发生工伤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工伤之日起的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职工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都会被认定为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推翻工伤认定的方式是可以收到认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他机关对于工伤认定结论进行审查,并且最终决定这一工伤认定结论是否具有最终的效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申请人提供材
工伤死亡认定条件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由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所在单位没有提出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如下所示: 1、单位到期不申请时,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一年; 2、职工及其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有关材料; 3、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一、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二、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