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一般为十五日。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在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前述规
举证期限,一般是十五日,当事人如果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的,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否则人民法院可能不予采纳。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
民事诉讼中,诉讼的再审期限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有法律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再审。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民事诉讼中止期限是六个月,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行将届满时(最后六个月内); 权利人因特定事由而无法行使其权利,诉讼时效不得完成,须待该事由结束后再经过一定期间(六个月)方可完成。
附带民事诉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案情复杂的可申请延长期限。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