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股东可以有竞业限制规定。股东一般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者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经公司章程或者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试用期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约定竞业限制的,当然有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由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低数额;如双方未约定补偿金,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可要求按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离职时公司的通知并不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的协议,对劳动者离职后就业进行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集体合同可以有竞业限制。集体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
竞业限制合同能否约定管辖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通常认为不能约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
竞业限制协议可以拒签,双方对竞业限制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当事人可以拒绝签署。 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您,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
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不能与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此限制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竞业限制对离职时间没有规定。竞业限制内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生效;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他。
竞业限制不是必须签订。具体如下: 1、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如果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也不是公司高管,那就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 2、法律上并没有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