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名誉权主体有公民和法人,侵犯内容因主体不同而不同。 (一)公民名誉权 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3.任何
名誉权包括下列权利: 1.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敬。 2.权利人有权排斥他人对其名誉的侵害,并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3.任何
侵犯名誉权的主体主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媒体报社等,特殊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成为侵犯名誉权的主体。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民法典规定侵犯名誉权的主体有: 1、新闻提供者,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失实的,应由其承担名誉权侵权责任责任; 2、媒体报社;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数据主体的权利共有三类:第一类是维护主体尊严的权利,包括知情权、访问权和更正权;第二类是消极控制数据使用的权利,包括清除权(被遗忘权)、限制处理权、拒绝权、拒绝自动分析权;第三类是数据移转权(数据携带权)。
新闻侵权名誉权的抗辩事由有文章的真实程度或者是公正的评讼、准确的报道国家的机关公开文件和职务的行为;名誉权是任何人都不能进行侵犯的,而在申请抗辩的时候就一定要根据案件的事实来进行处理。
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方式有三种,分别是: 1、侮辱;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 2、诽谤;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 3、
荣誉权和名誉权有以下区别: 1、公民和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和法人保持和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2、荣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道德、情感、才能、声誉、形象、法人声誉、形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只有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或取
死者名誉权诉讼主体为死者近亲属。法律赋予死者近亲属诉讼权,是基于死者名誉维护权的延伸,死者近亲属行使这种权利是一种新的权利,与死者继续存在名誉权即原权利是不同的,这种权利不仅反映在程序上,也反映在实体方面,是随着行为人侵犯死者名誉权同时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