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犯非法滥伐林木罪且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非法滥伐林木罪由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没有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主
非法滥伐林木罪由下列要件构成,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的行为。
法院对非法滥伐林木罪的裁量标准是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犯罪对象不同。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符合下列条件才会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存在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第三款规定,犯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行为人构成滥伐林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 1、构成滥伐林木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行为人滥伐林木数量达到巨大标准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滥伐林木罪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犯罪的数量巨大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具体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客观行为包括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既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