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主体有: (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 (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此罪,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表现形式如下: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有:行为人实施法律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各国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立法方式为:在刑法中予以规定,如意大利、奥地利、巴西以及我国等;在单行法规中加以规定,在英美法系国家,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主要规定在单行经济法规中。
商业秘密分类的原则是充分保护,易于实施,降低成本。密级划分少,容易划分,但如果商业秘密数量多,种类复杂,容易过度保护不重要的商业秘密,导致保护成本高;密级划分多,不易划分,需要确定详细的等级标准,但可以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保护效率高。但是,
商业秘密的三个特征: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 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刑法》第
行为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基本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才可以适用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适用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
1、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2、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商业秘密。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可以构成商业秘密所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包括:不为公众所知悉(也称为秘密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属于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合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