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财产分割请求法院判决对方不配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依职权可以分割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还是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当事人反悔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提起诉讼的,法院一般会受理。但如果没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请求,应当依法驳回。
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财产分割请求法院判决对方不配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依职权可以分割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还是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如果案件是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却不予受理,那么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对法律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于起诉条件的案件应该通知当事人在一周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该尽快作出裁定书,便是此案件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不离婚一般是不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财产的,但是有以下情形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3、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应先了解不受理的原因。如果因不具备形式要件,且可以补救而受理,根据人民法院的要求,在限期内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被裁定驳回申请,则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1、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但可以补救的破产申请,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补救。 2、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且不可补救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劝告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并应告知申请人正确的处理方法。 3、对于不具备实质要件的破产申请,人民法
一般情况下,不离婚一般不能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
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一)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
法院调解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还有未分割的财产或才发现的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财产中的个人部分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部分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的一方的权益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