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 按照法律规定,普通仲裁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则不予保护。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普通仲裁时效以外的特定仲裁时效。
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如果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则要在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
现行劳动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60天。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延长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并完善了时效中断、中止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依照《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该期限起始之日依法应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因以下原因中断:1、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2、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3、对方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的规定:仲裁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起的一年内。若有中断情形发生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1年未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旦对方当事人提出时效
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工伤赔偿争议,依法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会继续进行计算。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申请仲裁是因为拖欠工资引起的,不受上述时效的限制,但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该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若时效中止的,则从中止的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