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一般要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后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具备物权法律效力。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备案登记的合同只具有债的效力;而预告登记能“产生冻结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它效力。债具有相对性,物权具有绝对性,因此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
登记备案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方式,不是预告登记,不能产生物权效力。预售合同的效力为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商品预售合同有效,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商品预售合同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适用范围不同。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比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适用范围广。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要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都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因此,在房屋的买卖、抵押和建设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
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有以下区别: 1、预告登记是民事制度,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则属于行政管理制度; 2、预告登记的主体机关是唯一的,即房屋登记机构。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主体管理机构法律赋予了当地人民政府,它可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对预售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有三: (1)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应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一种合同管理措施,不是确认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只要预售房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权,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一、申请:应当提交的申请登记资料 二、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依据申请人申请收取预告登记资料,查验申请人身份证明,就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予以
开发商要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需要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的原件与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备案登记的合同只具有债的效力;而预告登记能“产生冻结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它效力。
没有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可主张无效。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没有备案的公章能否使用 没有备案的公章原则上不能使用,原因如下: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