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长期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赔偿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单位不存在过错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如果劳动者因为单位的过错而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 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辞职不一定有补偿。如果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主张权利。如果符合《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是违法
支付赔偿金包括没有劳动合同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而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般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但如果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以下几种情况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开除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为逃避支付经济补偿强迫劳动者辞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约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经济补偿为基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赔偿金。
基于兼职情况的不同,兼职被辞退有没有补偿应分情况予以区分: 根据劳动法相关司法解释,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与打工学生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被辞退不会给予劳动关系获得补
一般情况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的,但是当用人单位存在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费用、规章制度违法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时,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劳动合同法对于无故被辞职的赔偿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满十年应付十个月工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