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文书,司法实践中,执行裁定适用于执行全过程。
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 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文书,司法实践中,执行裁定适用于执行全过程。
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 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二审的裁定一般也要制作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
法院出具裁定书的情况是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准予上诉等。裁定是指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分为书面裁定和口头裁定。
(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
当事人收到执行裁定书,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裁定书中的义务,否则超过了期限,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届时当事人名下财产将会冻结,当事人也觉得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在调查后,将会对异议经行审查。
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
生效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法院通常是诉讼法院或委托执行法院。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
内容: 1、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2、请求目的。在叙述事实,论证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最好按照法律规定的几种执行措施,提出具体请求,以供人民法院考虑
执行裁定书是在执行程序中所作出的裁定,目的是为了保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它法律文书。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三)指有能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如果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使得执行无法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