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监护人的撤销条件情形有哪些?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如下: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忽视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3、实施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律规定,个人和
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情况有: 1、性侵、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督和照顾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的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绝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
现存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形可以撤销监护权。且必须是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有权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如下: 1、其他未成年人监护人、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友; 2、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4、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
可以撤销监护人判决的情形有: 1、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的; 2、性侵、遗弃、虐待未成年人的; 3、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程序步骤有: 1、申请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申请材料,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3、撤销监护权案件管辖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
《民法典》规定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有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主体是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如下的行为可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