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的,事故当事人可以到出具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是会有存档的,当事人应当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去办理。
可以申请复核。参照下列内容: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不服责任认定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对方式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天开始的三日内向上一级的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复审申请书应该要写明复审的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的证据。当事人在撰写复议申请书时,必须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见了的话处理办法:如果是单方事故,可以要求交警部门重新开具,如果是双方事故,可以找另外一方复印一下,找交警队重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