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有: 1、股权质押的合同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2、股权质押的登记要件,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购房过程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违背公序良俗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4、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
质押财产的范围: 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2、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以下情况下股票质押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违反法律法规的。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股东股权质押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质押人是否真正拥有该股权或者是否对该股权是否有处分权; 2、是否为依法能够转让的股权; 3、可能导致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
质权无效质押合同不一定无效。质押合同在主合同依法成立生效时生效,质权一般在交付质押物时生效,以有价证券出质的、以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的、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质权生效。
(一)对质权人的效力 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 2、物上代位权。股权因其他原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出质财产。 3、质权保全权。质物有贬值毁损的可能时,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物。 (二)对出质人之效力 出质人就出质股权
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有: (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导致无效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