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检察院不批捕被害人可以通过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者提起刑事自诉的方式维权。由检察院做出的不逮捕决定,若受害人不服的,可到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进行申诉。但往往是,受害人有时对不逮捕这一决定难以得知。
嫌疑人对检察院批准逮捕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这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犯罪事实来处理。如果相关情况不清楚,可以聘请律师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上诉、控告或者举
1、对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不服的,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它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的申
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办理案件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向该机关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对判决不服的解决办法: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第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第三,初犯、偶
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批捕了的,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自然人构成该罪的,对自然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单位构成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自然人构成该罪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