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非羁押诉讼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下进行立案追诉侦查的诉讼活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
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会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异地羁押。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
非羁押诉讼程序的办理如下: 1、立案。如果认为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该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则予以立案,从而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 2、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行为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
移送审查起诉期限非羁押诉讼的原则如下: (一)积极适用与严格慎重相结合; (二)保证诉讼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三)惩罚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 (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是有明确的被告、原告主体适格、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实现质押所需的条件如下: 1、质权必须有效存在; 2、质权实现: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3、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包括未清偿全部债务和未清偿部分债务; 4
非羁押诉讼,是指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法律规定和个案具体情况,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理裁判的诉讼方式。
行政诉讼的条件如下: (一)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的条件是:起诉的原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起诉状中载明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被告是明确的;原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在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内。
提起行政诉讼,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原告是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起诉。这些条件中,“有明确的被告”是指所告的
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原告需要是被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1)原告申请撤诉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原告因受威胁、恫吓、贿赂而申请撤诉都不成立; (2)申请撤诉时间必须在行政诉讼期间,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 (3)原告申请撤诉的成立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