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股权转让不一定需要约定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股东是对公司作出贡献,对公司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企业法人。一般来说,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没有直接关系,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与股权转让不存在直接关系。根据
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也可以不约定。但是如果出让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当事人约定债权债务,有利于保障自身权益,减少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
债务人可以转让的是债务而不是债权。债务人如果转让债务的,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 债权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过程中,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经过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担保人应当继续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债权出质需要通知债务人的。质权人与出质人设定普通债权质押后,基于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债务人,以便其做好履行准备,否则债务人有权只向出质人履行义务,而无义务向质权人履行。 当事人以权利出质的,如果是以应收账款出质,则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
债权出质需要通知次债务人。出质是一种转移占有的行为,通知次债务人是为了防止在债权质押期间次债务人因不知情而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导致质权无法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
债权质押需要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
债务重组过程中的债务转移指债务人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债务转移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新债务人应当承担原债务。
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债务转移是指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中新的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则脱离债的关系。并存的债务承担,亦称债务的加入或共同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
债务转移和债务承担的区别: 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该协议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并没有和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
以夫妻双方为例,如果不知情的一方在时候追认,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知情一方并未追认,但是该笔债务系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既没有追认,也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该笔债务应当属于个人债务。当债权人主
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不一定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债务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的,则该债务认定为借债一方的个人债务。
转移债务需债权人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但是应当提前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