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8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量刑幅度: 1、犯此罪的,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处罚: 1、构成本罪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20万元的罚金; 2、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数额特别巨大或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依法应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的罚金。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 1、若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若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处罚量刑: 1、触犯本罪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20万元的罚金; 2、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数额特别巨大,或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的罚金。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处罚: 1、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20万元的罚金; 2、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造成的损失特别重大的,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的罚金。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有四个构成要件: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量刑标准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判刑规定是: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构成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起刑点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判刑,包括三点: 1.一般情况下,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 2.数额特别巨大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金。 3.单位犯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追诉。 (1)个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