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法规: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订立建筑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写明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建筑工程分包必须具备以下合法要件: (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 (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4)分包人必须具
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工程施工程序如下: 1、基础工程施工顺序测量放线、土方开挖、人工清槽、验槽、地基处理、砼垫层、砼基础、回填土; 2、主体结构施工顺序投点放线、复核、柱钢筋绑扎、墙体砌筑、支柱模、验收、柱砼浇注、养护、梁板钢筋绑扎、支模、验收、梁板浇注、
我国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规程是指: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竣工验收后依法移交城建档案馆。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工程索赔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
法律关于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的规定是: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分包主体具有相应的资质;分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的法律规定有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
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方式有两种: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1、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2、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