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情况如下: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视频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人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的; 4、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作品
以下情况会撤销作品著作权登记: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自传体作品著作权的情况有: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现有作品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者共同享有; 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开使用,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享有独立版权; 四、汇编作
著作权侵权舞蹈作品人的维权方式有自行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调解,或者是直接申请仲裁;如果都处理不好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但在起诉时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才能保障到自己的胜诉权利。
著作权侵权起诉异地可以吗? 1、著作权侵权案件不一定可以在异地起诉,具体是否可以异地起诉,与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是否相对与原告来说为异地有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
著作权受到侵犯后作者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作者需要跟著作权侵权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比如作者就是著作权人,被告的信息明确,原告有具体的诉求和著作权侵权纠纷的事实和理由,法院对原告的诉求具有管辖权,同时满足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认定的标准和原则如下: 1、全部赔偿原则。可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的,侵权人按权利人全部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的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来计算
在著作权侵权纠纷中,权利人可以主张赔偿的损失范围包括:1、直接损失,是指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的损失,以及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在侵犯著作权人身权的案件中,权利人还可以主张因侵犯人身精神权益而造成
著作权的侵权赔偿数额的认定标准有以下几点: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赔偿;2、实际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的减少量计算,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计算,数额为以上两个“量”乘以复制品的单位利润;3、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