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无人继承的遗产是指没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承受的遗产。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死者身份来确定无人继承财产的归属的。在处理无人继承的遗产时,还应当注意两个问题:1.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2.遗产因无人继承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时,可以分给
继承房产没遗嘱的,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法定房产继承人包括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
遗产的继承公证在公证机构即公证处办理,在公证处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后,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公证处会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按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法定继承人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是指被继承人去世时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没有遗赠协议指定受遗赠人的相关遗产。
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没有遗嘱继承遗产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
遗产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被继承人去世后,生前未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遗产,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
没有遗嘱遗产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遗产。 2.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其次遗嘱继承,再次法定继承。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
遗产继承公证手续:1、填写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
(一)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
公证遗嘱办理手续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