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债务的三年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法定情形,导致请求权无法行使,而中止诉讼时效的计算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1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同时,根据《中华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
继承房产在继承开始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属于物权确认纠纷,继承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遗产,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继承结束后为继承权纠纷,适用诉讼时效。 在房产分割前,房产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所有继承人均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为物权确认纠纷,不受诉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以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效力。 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期间,债权人如果
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权利人必须要在法定时限内行使权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通常仅适用于请求权,其他权利比如撤销权,形成权就不受时效的限制。而且也并不是所有的请求权都适用于诉讼时效,比如说排除妨害,消除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的意思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针对原告的专利向有关机关提起无效宣告的程序,为了等待无效程序的结果而向法院请求中止专利侵权诉讼。如果原告的专利被宣告无效,那么原告就会丧失权力基础,由此专利侵权诉讼就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下去。当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不能够笼统的回答。在确定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时候,应当首先明确合同履行中各阶段请求权的性质,随后将债权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作出区分,才能够清晰的明确不房屋买卖中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按照通常的理解,只有债权请求权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社保中间断了可以补交。可以自行去街道办办理社保补交,或者等进入新公司工作后进行补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失业保险一旦断缴,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将暂停累计,须等到下次参保缴费以后,才会继续累计。未累计缴满1年,失业后是无法领取失业金。参加基本
社保中断三个月不会清零,可按规定补交。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罚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
根据目前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设计,离婚案件中不存在反诉这一项制度。换句话说,离婚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提交答辩状以及相应的证据进行抗辩和举证,但是不能提起反诉。一般来说,法院准许被告通过提交答辩状,来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作出一定的请
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债权人最好在欠条上写的日期后的三年内,到人民法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