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遗嘱公证的条件是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生效的要件如下: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内容合法,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有效遗嘱的条件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有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遗嘱生效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形式必须合法; 5、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
以下几种情形遗嘱可以被推翻: 1、是由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2、遗嘱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继承人是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可以被推翻; 4、遗嘱是伪造的; 5、被
自书遗嘱的弊端:自书遗嘱的制订由遗嘱人自行完成,一般没有见证人在场,一般也不保留立遗嘱时相关情况的证据。而遗嘱是在遗嘱人去世以后才生效,一旦有利益相关人员提出异议,容易导致死无对证。
1.“分配”具有主动性,往往是指财产的所有权人自己决定将来遗产的归属,如立遗嘱。 2.“分割”是被动的,此时被继承人已经死亡,按照其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决定遗产的归属。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生效后的执行: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最后签署的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条件的,最后签署的遗嘱有效,原遗嘱撤销。最后签署的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条件的,最后签署的遗嘱有效,原遗嘱撤销。最后遗嘱具有更大的法律效力。法律明确规定,有多重遗嘱的,以最后一
一般来说,口头遗嘱与录音遗嘱不能说谁更有效,毕竟两者存在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
自立遗嘱与公证遗嘱哪个更有效取决于订立时间。以符合法定要件的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也就是说遗嘱效力确定的基本依据是遗嘱意愿表示时间的先后,而非是经公证与否,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法律承认的遗嘱形式,二者不存在效力上的优劣之分,但如果同时存在有效
打印遗嘱,在旧法《继承法》中,没有打印遗嘱这一法定形式。但是依据司法实践,打印遗嘱的形式归属,应具体分析,如确有证据证明该遗嘱系遗嘱人亲自打印,也可视为“亲笔书写”,认定为自书遗嘱。若非遗嘱人亲自打印的,则应属于代书遗嘱,应当满足代书遗嘱的